| 索 引 號: | 113717230044875813/2023-06585 | 分 類: | 政府辦公室文件 |
| 發布機構: | 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
| 標 題: | 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
| 文 號: | 成政辦字〔2023〕4號 | ||
| 內容概述: | 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狀態: | 有效 |
- 索 引 號:113717230044875813/2023-06585
- 分 類:政府辦公室文件
- 發布機構: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04 月 25 日
- 標 題: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3 年 04 月 25 日
- 文 號:成政辦字〔2023〕4號
- 內容概述: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狀態:有效
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政辦字〔2023〕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確保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稅率改革試點工作順利開展,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引導企業樹立新發展理念,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山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魯財稅〔2022〕28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部分縣(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魯政發〔2023〕3號)等規定,結合成武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推進高質量發展為目標,按照企業畝產效益評價結果探索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稅收政策,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引導企業提高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益,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一)堅持全縣統籌。充分借鑒前期改革試點經驗,不斷加大改革探索力度,明確財政部門牽頭,稅務、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配合,實施全縣統一的改革方案,確保改革試點目標一致、步調協同。
(二)支持效益優先。依托全縣“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充分發揮城鎮土地使用稅杠桿作用,通過差別化的政策設置,鼓勵納稅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升畝產效益,引導盤活低效存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三)保持稅負穩定。根據存量土地利用效率不同,對納稅人適用差別化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單戶納稅人稅額標準有增有減,區域總體稅負水平保持穩定。
對全縣參與“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的企業,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
(一)稅額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為:縣域一級土地8.00元/平方米,建制鎮和工礦區5.00元/平方米。結合“畝產效益”評價改革情況,對不同類型的企業適用不同的稅額標準。
1.對納入“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范圍的企業,根據A類(優先發展類)、B類(支持發展類)、C類(提升發展類)、D類(限制發展類)的評價結果,分別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60%、80%、100%執行。
2.對未納入“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范圍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80%執行;
3.對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
(二)適用依據。以企業上一年評價情況作為本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適用依據,便于企業及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一)財政部門:負責協調做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密切關注試點推進情況,及時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及時向實施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牽頭部門提供企業用地數據(以全省工業用地利用情況調查平臺數據為依據),與稅務部門共同做好企業應稅面積核定。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牽頭做好工業企業“畝產效益”評價工作,每年2月底前向稅務部門提供上年度工業企業評價結果名單;對不如實履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故意少申報應稅土地面積、不及時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在當年評價中適當扣減其得分或降低等級。
(四)稅務部門:負責根據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做好系統調整工作,及時告知納稅人按照相應標準申報納稅;根據企業“畝產效益”評價工作需要,提供企業上年度繳納的稅費及相關數據,落實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對建立與“畝產效益”評價相適應的資源要素配置機制、有效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具有積極意義。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高位推動,系統謀劃推進,建立協作共享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數據共享應用,共同推進工作落實,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宣傳引導。采取線上線下方式相結合,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宣傳,為擴大改革試點營造良好氛圍,引導納稅人支持和理解改革試點工作。
(四)密切關注動態。密切關注試點實施情況,及時發現、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總結試點做法和成效,為全省擴大試點范圍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模式,提升土地使用質效。
本方案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并將根據上級政策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附件: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
附件:
成武縣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
單位:元/平方米
市、縣 | 一級土地 | 二級土地 | 建制鎮 | 工礦區 |
成武縣 | 8.00 | 5.00 | 5.00 |
注:1.對“畝產效益”評價結果為A類(優先發展類)、B類(支持發展類)、C類(提升發展類)、D類(限制發展類)的納稅人,分別按照稅額表所對應稅額標準的50%、60%、80%、100%執行;2.對暫未納入“畝產效益”評價的納稅人,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80%執行;3.對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調整后稅額標準的50%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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